来源:本站 浏览 4 更新时间:2021-10-04 22:40:19
8月21日,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,会议对《安徽省消防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审议表决,并以高票审议通过。此条例将于2010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。
“《安徽省消防条例》的顺利通过,对今后消防工作的开展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”省消防总队法规处唐凯处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,消防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,对加强我省消防法治建设,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,维护公共安全,促进社会和谐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据介绍,新制定的《安徽省消防条例》共7章70条,包括总则、火灾预防、消防组织、灭火救援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七个部分。与原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>办法》相比,该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,并强化了职责追究;确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;强调了政府部门的消防监管职责和联动机制的建立;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作了细化;打破了安徽地方立法“章中不设节”的传统惯例,突出了火灾预防;加强了农村基础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队伍建设;明确了各级消防业务经费必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;破解了个体工商户消防监督管理的难题;强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中介作用,规范了其运行机制;加大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消防行政处罚力度。